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53号)的规定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(环发[2006]28号)、《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》(环发[2012]98号),现将“武汉喜玛拉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”环境影响评价情况予以公示:
一、项目的名称及概要
项目名称:武汉喜玛拉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
项目性质:改扩建
项目概况:
改扩建项目位于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永安东路38号武汉喜玛拉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。改扩建项目总用地面积86218.05m2,总建筑面积20121.77m2。
本次改扩建总投资100000万元,拟新建5栋生产车间、1栋仓库、职工食堂和宿舍各1栋、专家楼1栋,同时改造原LED照明灯具生产车间为氢电池研发车间。项目建成后,主要产品为氢燃料电池,达产年可形成年产电池25000台,总功率50万KW的产能。
二、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武汉喜玛拉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通讯地址: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永安东路38号
联系人:夏文华
联系电话:18771270106邮箱:545579129 @qq.com
三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概要
环评机构名称:湖北正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环评机构证书编号:国环评证乙字B2606号
环评机构地址:湖北省宜昌市体育场路19号
联系电话:0717-6445349
联系人:杨工电子邮件:12390954@qq.com
四、环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
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要求,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。针对建设项目的内容特点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。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为:进行现场调查收集相关资料、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、专家技术评审、报告修改完善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完成后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。
主要工作内容:
(1) 项目概况;
(2) 项目工程分析;
(3)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分析评价;
(4) 对工程施工期、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;
(5) 项目建设与规划的相容性分析;
(6) 公众参与调查;
(7) 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。
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公众在了解了本项目建设内容和概要后,可就下列问题提出看法:
1、通过信息公示,您对本项目的情况了解多少?
2、您认为本项目实施的有益之处是什么?
3、在本项目完成后,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?
4、您对本项目实施环保方面的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?
5、您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?如果您不同意项目建设,请说明理由,并提出您的建议。
6、其他问题。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以书面意见、电子邮件、电话等方式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、建设单位或当地环保部门直接联系(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)。
七、信息发布有效期限
自本信息公布之日起十日内有效。 |